人的一生當中必會經歷生與死,在至親離開人世間後,雖然傷心難過,但接踵而來的遺產稅申報就是個大問題,尤其國人普遍觀念是有土斯有財,不僅一時變現不容易,且讓許多人最頭痛的是繳不出遺產稅,特別是後代子女財務狀況不盡相同,若有人財務狀況不佳,沒現金繳納,恐怕將引起紛爭,然而專家指出,不是所有遺產都得繳交遺產稅,以不動產而言有3類常見的土地可免稅。

▲繼承人最頭痛的即為遺產稅,需繳交稅金才得以過戶。
道路用地免徵遺產稅
日前有位蔡媽媽過世後,遺產留有1棟房子,3筆土地及3筆定期存款,最後蔡爸爸共繳納了遺產稅72.9萬元,但沒想到,其中2筆土地為公共設施道路用地,可以主張免徵遺產稅,因此蔡爸爸從原來繳納的72.9萬元遺產稅中,申請退還約12.5萬元的遺產稅,讓他喜出望外,
成揚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代書黃景揚指出,一般在計算遺產稅的時候,依法規定,會先就全數遺產查詢是否有「得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得扣除」的財產。
而以不動產而言,「得扣除」的財產常見項目有三,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表示,除了公共設施道路用地,另一種是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

▲常見可列入免稅項目有三種不動產類型。
若為法定用地 無法主張免稅
但公眾通行道路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若為建造房屋應保留「法定空地」恐怕就無法主張免稅,至於是否為法定空地,或是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以透過縣市區公所的養護證明來舉證,是一個節稅的好方法。
此外,作為農用的農地也可列入扣除項目,但黃景揚也提醒,若繼承人主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而從遺產清單內扣除,國稅局會依法列管5年,在列管5年內繼承人都要繼續做農業使用,否則有可能遭到追繳。
至於若土地為持分農地,且農地並非整筆皆為農用,黃景揚指出,若想主張依法扣除,繼承人必須提出有效且面積與該移轉持分相當的分管契約,國稅局才能夠準予扣除
然而如果像蔡爸爸一樣起初並未主張不計入或扣除,若已按國稅局開的遺產稅單繳納,還是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遺產稅申報,如果更正後是有溢繳的情況,即可以申請退費。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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